杞县鑫城商砼有限公司 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前公示
发布日期:2025-02-09 09:04 211
根据《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 2025 年度河南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豫环办〔2025〕2 号),我公司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,依据《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我公司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、排放污染物名称、排放方式、排放浓度和总量、超标及超总量情况进行公示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企业名称:杞县鑫城商砼有限公司
二、法人代表:李想
三、企业所在地址:杞县城郊乡花园村东100米
四、排放污染物名称:颗粒物
五、排放方式:有组织、无组织
六、排放浓度:有组织颗粒物:2.8~3.3mg/m3,无组织颗粒物:0.222~0.407mg/m3,均能达标排放。
七、总量、超标及超总量情况:企业大气许可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.0396t/a。2024年全年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及超总量情况。
八、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:公司各风险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,准备了充足的应急物资,设立了应急管理措施,能够很好地应对各种风险情况,并在生产期间,定期进行演练。
杞县鑫城商砼有限公司
2025年2月9日